关于做好 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50

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扎实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6〕7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机电院〔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学校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烈士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二)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认定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1.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三、认定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认定程序

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初都要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请或确认。申请的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二是通过电脑端网页版申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分为两类,分别为免申即享类与申请认定类。

一)免申即享

此类学生来自全国资助系统与省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人群(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户、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贫困、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因上述人员已被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体,所以不再需要学校重复认定。

免申即享类学生只需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信息完善和确认,免于申请、无需公示。

对于符合免申即享却没在线确认的特殊困难学生,辅导员要逐一联系核实情况,了解未申请原因,宣传资助政策、申请流程。对宣传引导后仍然主动放弃的学生,学校收取并留存学生放弃资助的书面材料,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未资助原因。对符合免申即享但经家访发现家庭经济状况有重大改观、不再适合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可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学生或家长实事求是地作出申请与否的决定。对特困库中有争议的学生,学校可邀请监督部门、家长代表等共同参加资助认定会议,公平公正地集体决策。

(二)申请认定

如果申请资助的学生不在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由学校负责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系统评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根据困难学生所写信息自动评分。

4.学校家访。学校老师通过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生源地和校园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5.学校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工作小组通过系统评分、结合线上线下家访情况、民主评议等,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困难等级评定。

辅导员与申请学生谈话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组建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和家访、谈话情况,初步确定本班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班级意见。

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入口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特别困难等级最终分值不低于12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及结果通过系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汇总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6.结果公示。对于拟资助的困难学生,由各班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7.建档备案。各班需整理归档本班困难生认定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学校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后,有需要的学生可以在系统进“发展型资助”申请,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的认定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家长(监护人)或教师提出发展型资助重点帮扶申请,并明确申请的发展型资助内容。

二是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人员)组织集体评议,确认重点帮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是经学校研究正式确认,形成本校发展型资助重点帮扶对象名单,以及可提供的相应发展型资助内容。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六、工作安排

学院20261015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

提交材料包含:

1.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审核完毕,点击提交上报(线上线下家访均须上传附件材料导出总名单打印并盖学院章;

2.  从系统导出审核完毕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学生手写签字确认,有关证明材料可附后;

3.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仅申请认定类填写,免申即享”类无需填写。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

2.学生发展型资助申请平台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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