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对外劳务输出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对于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目录(93个)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养老护理员、洗衣师、裁缝、糕点面包烘焙工、熟肉制品加工工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四、如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有《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最高学历证明或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通过参加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申报条件: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